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加强广告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工商办(2012)175号
各局、分局,市局相关处室:
为切实做好广告基础管理工作,提升广告监管服务效能,推动广告战略的深入实施,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告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广字〔2012〕10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按照《广告基础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其中,注册、外资、执法部门归口报送。各单位
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所填报数据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市局广告处汇总,同时将电子版通过“金信工程”邮箱报送。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