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豫01知民初410号
原告:河南谭双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帝湖商业街70号。
法定代表人:谭双有,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志超,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鑫德洋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65号院1号楼1单元12号。
法定代表人:李保堆,该公司董事。
被告: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8层36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娜,该公司总经理。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彬彬,河南佳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司萍萍,河南佳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河南谭双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谭双有公司)与被告河南鑫德洋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德洋公司)、被告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李补胎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6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谭双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谭双有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志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鑫德洋公司、小李补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彬彬、司萍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谭双有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依法判令二被告就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大河报》上登报声明,消除影响;3.依法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12月,鑫德洋公司法人李保堆,化名李沅坤,代表公司为其100%控股的小李补胎公司旗下60多家直营连锁小李补胎店做宣传,记者采访问李保堆,你的小李补胎与其他综合汽修店和补胎店的创新在哪里呢?李保堆讲,“其他人补胎都是从外边,把钉子拔了塞胶条,我们补胎是必须扒开从里边补。从外边补的时间长了会漏气,并且还不安全”。132年前英国人邓禄普发明充气轮胎以来补胎绝大多数就是从里边补胎,这在业内是公开的事实,稍作调查就能得知。钉子拔了塞胶条,是户外急救法,到店修补绝大多数是从里边补胎,这在行业内是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被告蓄意编造极其荒谬严重虚假信息并持续常年在多个平台肆意传播。2020年4月13日中午,李保堆代表公司公开对多家媒体记者说“谭双有公司坚持6年供应环卫工人免费早餐的饭店是他自己的,沽名钓誉虚伪慈善。”被告严重侵害了包括原告在内的权益。二被告实际控制的60多家店招、补胎配件产品、APP、pop以“安全专家”等32项违法广告存在着排他性侵权,“安全专家”的名头既没有专利证书也没有行业的评定,自吹自己是“安全专家”,自己贴牌生产补胎配件产品打上安全专家字号给消费者修补报废轮胎,一个洞违规收费380元,原告发现并存证了不少这种违规欺诈式修补轮胎严重开胶漏气的实物轮胎。二被告60多家店招上常年打着源于1997年等虚假信息。原告还发现小李补胎的补胎材料和补胎工时存在着欺诈和隐瞒行为,补胎伤口在0.1至20毫米之间,补胎材料和耗费的工时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收费却存在着35元到380元之间的差距,且二被告不按《道路运输条例》第43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25条,实行工时定额收费标准,隐瞒误导消费者认为修补的伤口用料越贵越大越安全,花费的钱越多,修复的越大越安全等,实质是反而把轮胎修出隐患。这种误导消费者、欺诈消费者行为,如果刚好在高速上开胶漏气会给社会造成许多不安全的隐患,会给许多家庭带来重大伤害或者伤亡。原告发现二被告违规大存量修补轮胎事实。依据二被告2018年3月公开发布的2008年至2017年轮胎修护大数据,《道路运输条例》第3条、第43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3、25、29、30条,《广告法》及60多家店统一使用的补胎用料收费表相互印证,得出被告80%以上是违规误导性欺诈式补胎,存在安全隐患。原告看到二被告大量违规修补轮胎存在安全隐患,会给社会车辆带来交通隐患,就在国家级期刊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主办的《汽车维护与修理》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主办的《时代汽车》及网上发表论文明确指出二被告滥用补胎材料欺诈消费者近20年。因此,被告于2019年12月27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谭双有,东方今报以《“补胎警长”揭补胎黑幕,“小李补胎”状告其不正当竞争》给予了公开报道,被告的种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谭双有和补胎警长均是原告商标)。二被告将虚假信息通过腾讯、抖音、搜狐、自己开发的APP、店招、补胎配件、pop等多家媒体平台常年不断广泛推送传播,严重侵害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权。2020年4月13日中午,李保堆代表公司公开对记者说原告的慈善是虚假行为,这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误认为原告免费补胎(劳力换善款供环卫工人免费早餐)也是从外边修补轮胎,并且不安全,造成原告坚持六年平均每天供应六七十名环卫工人免费早餐无法正常供应。综上,二被告讲“其他人补胎都是从外边,把钉子拔了塞胶条,我们补胎是必须扒开从里边补。从外边补的时间长了会漏气,并且还不安全”和“安全专家”等32项违法广告严重排他性及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被告鑫德洋公司答辩称:一、鑫德洋公司只是小李补胎公司的股东,小李补胎的视频来源于小李补胎官网,而非鑫德洋公司发布,且视频及其他证据显示宣传内容合理合法,不存在虚假宣传的内容。二、鑫德洋公司2016年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虽然与谭双有公司的经营范围类似,但其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远超谭双有公司,鑫德洋公司没有发布贬损和诋毁谭双有公司及损害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言论,以达到削弱市场竞争力的目的,鑫德洋公司并未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谭双有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相反,谭双有公司以起诉之名“傍名牌”攫取小李补胎的市场份额,给鑫德洋公司和小李补胎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谭双有公司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依法驳回谭双有公司的诉请。
被告小李补胎公司答辩称:一、谭双有公司第一项诉讼请求内容表述“虚假宣传”具有不确定性,依据《民事诉讼法》119条的规定,应依法驳回该项诉讼请求。二、1.小李补胎公司创始人李保堆经国家商标局授权获得“小李补胎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LEE’SSERVICES”、“小李补胎轮胎安全专家LEESSERVICES”商标权,并向国家版权局登记美术作品《小李补胎+图形+轮胎安全专家+LEESSERVICES》,小李补胎公司使用该商标和版权,不构成虚假宣传。2.小李补胎公司获得各项荣誉证书均是真实的,其中包括小李补胎2016-2019年连续四年获“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及中国品牌质量管理评价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名牌培育工作委员会授予的“中国著名品牌”。中国品牌质量管理评价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名牌培育工作委员会两个单位是真实存在的,至今互联网可以查询到该两个单位的信息。“中国著名品牌”是经评审之后颁发的,即使该两个单位在2017年被公布未在民政部登记,也不能认定该荣誉证书是假证书。小李补胎经营范围主要是汽车维修,至今为止创办近20年,获得荣誉颇多,没有理由持假证虚假宣传。3.谭双有公司认为小李补胎公司视频言论中“其他人补胎都是从外边,把钉子拔了塞胶条,我们补胎是必须扒开从里边补。”属于排他性侵权,事实上是谭双有公司故意断章取义、颠倒是非,该视频内容是小李补胎公司创始人李保堆在接受《新豫商访谈录》采访时答复称小李补胎的创新点为“其他人补轮胎都是从外面,把钉子拔了塞个胶条……我们的补胎必须把轮胎扒开,从里边补内补……这是小李补胎店在同行当中,在补胎方面最初的最大的区别”,该视频言论不属于虚假宣传。据向小李补胎公司创始人核实,在20年前真空胎刚上市时,修补真空胎大部分是从轮胎外部将专用胶条塞到钉洞里用堵塞的方式进行修补,小李补胎自2000年成立以来开始购进先进设备用更安全的修补方式从轮胎内部对钉洞进行修补,同时在汽车维修行业不断创新,自创了26式企业标准,得到客户和行业认同。目前小李补胎河南连锁门店已达76家,而谭双有公司2016年才成立,对小李补胎甚至汽车维修行业的了解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谭双有公司所述小李补胎公司虚假宣传侵权原告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4.谭双有公司称胎冠创口大于6mm的轮胎不能修补,但谭双有在其论文《全球乘用车补胎行业现状研究分析》中将自己汽修公司补胎收费表列举为科学补胎综合数据表,该表中明确显示创口达7—12mm的轮胎谭双有公司可以修补,这与谭双有所述及其论文《智能型轮胎创口探测仪及其在轮胎修复中的应用》中论述的“胎冠创口大于6mm的轮胎,按照轮胎厂家规定均应对轮胎进行报废处理,任何人用任何材料对其进行修补都无法消除轮胎的安全隐患”自相矛盾。5.小李补胎公司的宣传均在合理合法范围内。《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本案中小李补胎公司的宣传内容均系真实,即使存在一定夸大成分,但未超出合理范围,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解,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三、小李补胎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法的虚假宣传立足点在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一方面,从小李补胎公司的角度分析,小李补胎公司对产品或服务的宣传没有不真实或片面,没有获取更多市场竞争优势和市场机会,更没有损害谭双有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从消费者角度分析,不存在由于小李补胎公司对商标或服务的宣传,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误购,损害谭双有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小李补胎公司对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并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解,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上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2.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结合小李补胎公司上述第三点意见,小李补胎公司的陈述及宣传虽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并没有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也没有诋毁性效果,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商业诋毁。3.针对谭双有多次向各类媒体、网络平台发布针对小李补胎公司的相关言论,以及分别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投诉举报小李补胎的问题,2019年12月3日,郑州市机动车维修服务中心出具《关于谭双有举报小李补胎连锁企业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查明:由于近年来,谭双有多次向各类媒体、网络平台发布针对小李补胎的相关言论,并且分别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投诉举报小李补胎滥用补胎材料的问题。郑州市机动车维修业服务中心接到谭双有的投诉材料后,多次联系谭双有询问、调查核实,但是谭双有不愿配合调查。经过各方面调查取证并未发现小李补胎在价格、操作流程、补胎物料方面违反《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现小李补胎的《轮胎修复选材工艺标准及价格公示》有违背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行为,更没有发现谭双有所宣传的小李补胎企业在补胎后发生车辆爆胎、补丁开胶等问题造成车毁人亡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的报道。相反,谭双有无事生非、恶意中伤的行为严重影响小李补胎的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4.自2018年9月份起,谭双有通过微博、博客、美团、百度贴吧等多个网络平台编造、传播虚假消息,发布污蔑诋毁小李补胎及其创始人的不当言论,例如:“小李补胎坑人20年,仍被顶礼膜拜谁的错?”、“小李补胎已成臭名远扬补胎骗子团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如今仍然有不少捧小李补胎臭脚的,导致消费者有被继续坑命几率,和明目张胆的被坑钱!”等,严重损害了原告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小李补胎公司已向贵院起诉谭双有,要求谭双有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小李补胎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四、谭双有公司不存在损失,要求小李补胎公司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违反本案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小李补胎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更不可能给谭双有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谭双有公司无事生非、恶意中伤小李补胎,并借起诉之名“傍名牌”攫取小李补胎的市场份额,给小李补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综上,请求依法驳回谭双有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谭双有公司为支持其诉请,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第一组证据:谭双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证据名称:1.《补胎滥用材料有劣币祛除良币之势及新技术应用》补胎界唯一获奖论文荣誉证书。
2.《轮胎创口探测仪及其在轮胎修复中的应用》论文,内容与证据1相同。
3.《全球乘用车补胎行业现状分析研究》论文。
4.谭双有做客电视台讲述滥用补胎材料黑幕节目视频。
5.九三学社《警惕汽修业滥用蘑菇钉商业资本助推交通隐患》文章截图,来源:九三学社官网。
6.《补胎滥用材料有劣币祛除良币之势及新技术应用》新闻报道视频截图。
7.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为提高轮胎修补安全系数,2019年10月21日10点35分原告在机械工业出版社汽车部副总编谢元见证下,将补胎科研成果无偿提供给全国汽车后市场授权书,交于中国汽车维修协会秘书长严波,通过邮政将授权书寄给中国汽车维修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陈琦,已签收。
8.新华社报道谭双有公司补胎方案科研成果截图。
证明目的:谭双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补胎行业是专业人士,享有话语权。
第二组:被告小李补胎公司虚假宣传的证据
证据名称:(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3955号公证书、(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5187号公证书、(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5663号公证书、(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6085号公证书、(2020)厦鹭证内字第26618号公证书及其光盘、当庭提交实物轮胎3个、小李补胎轮胎修补价目表。
证明目的:小李补胎公司有以下虚假宣传内容:
1.最具潜力的汽车服务品牌;2.最安全的扒胎手法;3.最大的安全保障;4.最高效的轮胎救援服务;5.最贴心的关爱;6.首创企业商学院;7.最具投资前三名;8.卓越的商业模式;9.一流品牌;10.行业第一品牌;11.著名商标;12.百强连锁终端;13.最信赖品牌;14.始于1997年;15.国际级品质保障,7S标准化连锁管理;16.500万车主共同选择;17.450名技师团队;18.得到客户广泛认同;19.改写了行业无标准;20.最佳商业模式第一名,最具投资前三名;21.500万车主共同选择;22.中国著名品牌;23.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24.最佳商业模式第一名;25.最具投资前三名;26.连续4年荣获汽车后市场百强;27.轮胎安全专家;28.东方今报的今日头条文章《“补胎警长”揭补胎黑幕,“小李补胎”状告其不正当竞争》一文中,900多名消费者质疑虚假宣传;29.“其他人补胎都是从外边,把钉子拔了塞胶条,我们补胎是必须扒开从里边补。从外边补的时间长了会漏气,并且还不安全”;30.中国著名品牌。
以下证据证明第27“轮胎安全专家”系虚假宣传:
(1)贴有“轮胎安全专家”补丁的轮胎实物18个(当庭提交3个)。证据来源:凯辉轮胎服务;如梦轮胎服务,博世新密轮胎服务。
(2)轮胎3个,被告使用三无伪劣补胎胶片贴上小李补胎商标和“轮胎安全专家”标记,欺诈车主收费380元修补报废轮胎。证据来源:凯辉轮胎服务提供。见(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5187号公证书及其光盘。
(3)轮胎6个,被告使用三无伪劣补胎胶片贴上小李补胎商标和“轮胎安全专家”标记,欺诈车主收费380元修补报废轮胎。证据来源:凯辉轮胎服务提供,如梦轮胎服务提供。见公证书(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6085号公证书及其光盘。
(4)抖音视频,小李补胎姚寨店自称轮胎安全专家公开高调宣传谋财害命一次性解决“技术”,329元韩泰215/60R16胎遭外力鼓包彻底报废,小李补胎欺诈380块修好,把随时有爆胎可能的胎让车主高速狂奔。见(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6085号公证书及其光盘。
(5)轮胎3个,被告使用三无伪劣补胎胶片贴上小李补胎商标和“轮胎安全专家”标记,欺诈车主收费380元修补报废轮胎。证据来源:如梦轮胎服务提供。见(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3955号公证书及其光盘。
(6)小李补胎公司轮胎修补价目表
小李补胎公司轮胎修补价目表1页(第一代),来源为小李补胎公司官方网站;小李补胎公司轮胎修补价目表(第二代),来源系在其小李补胎门店内拍摄;小李补胎官网第一代轮胎修补用料收费价目表视频2段;来源为小李补胎公司官方网站。
(7)2018年3月郑州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王保国副处长兼郑州机动车修配行业协会会长出席会场坐镇,会场悬挂有“轮胎安全专家”字样。见(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6085号公证书及其光盘。
第三组证据:被告鑫德洋公司虚假宣传的证据
证据名称:(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5187、5663、3955号三份公证书
证明目的:鑫德洋公司有如下虚假宣传内容:
1.最早从事专业汽车轮胎救援;2.缔造行业传奇;3.不断改写行业规则;4.最早组建24小时服务;5.最早提倡从内补胎;6.最早的轮胎修补行业;7.最专业的轮胎安全服务;8.中国汽车轮胎服务行业第一品牌;9.500万车主共同选择;10.轮胎安全专家。
第四组:谭双有公司涉案损失的证据
证据名称:公证费发票五张、公证云发票一张、复印打印费发票两张、律师代理费发票2张、委托代理合同1份。
证明目的:小李补胎公司、鑫德洋公司虚假宣传造成谭双有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合理开支3万元。
经庭审质证,二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为:
第一组证据:对证据1、2、3、4、5、6、8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对关联性有异议,与本案无关。证明目的有异议,不能证明谭双有是专业人士,也并无任何证据表明谭双有的论文是补胎界唯一获奖论文。谭双有的论文中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证据2中,谭双有论述胎冠创口大于六毫米的轮胎,按照轮胎厂家规定均应对轮胎进行报废处理,任何人用任何材料对其进行修补都无法消除轮胎的安全隐患。但证据3论文中,原告的补胎收费表作为科学补胎综合数据表在论文中予以列明,从该数据表可以看出,原告对超过7-12毫米的轮胎也进行维修。因此原告所述互相矛盾,更不能证明其在轮胎补胎行业享有话语权。证据7专利证书没有提交说明书,不发表意见。
第二组证据:对五份公证书的真实性无异议,对公证书的内容及证明目的均有异议。对公证书中来源于小李补胎官网的内容真实性无异议,但公证书中并不是所有的视频都来自官网。对于该组证据证明的虚假宣传内容,第1最具潜力的汽车服务品牌并不能造成混淆误认。第2-5是一段完整的话,原话为:每只轮胎都会受到最精心的呵护,从检查之前的清洗到最安全的扒胎手法,从终身质保的补胎片到免费的全面检查,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小李人都会为您认真考虑,用我们的专业服务,给予您最大的安全保障。从2007年起小李补胎(连锁)就在河南省内率先提出并组建“24小时轮胎救援队”,先后出动救援20万余次,无论风霜雨雪,小李人为您提供最高效的轮胎救援服务,无论白天黑夜,让您的爱车随时随地获得最贴心的关爱。原告对该完整的话语断章取义,这段话并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给消费者或者其他同行业造成混淆误认。第6属于事实,不存在虚假宣传。被告小李补胎公司内部成立商学院是为小李补胎培养专业的汽修服务和管理人才。第7、8、20、24、25,是2014年12月小李补胎参加中国百业好项目的活动获得的荣誉称号并颁发有相关荣誉证书,不属于虚假宣传。第9原话是:小李补胎(连锁)用事实证明了其一流的品牌运营能力,该句话没有排他性的意思。第10打造中国汽车服务行业第一品牌是小李补胎的规划和理想,不存在虚假宣传。第11、12有荣誉证书。第13最信赖品牌,有荣誉证书。第14属于事实,不存在虚假宣传。小李补胎创始人李保堆从1997年进入汽车维修行业,2000年成立第一家小李补胎门店。第15,国际级品质保障,7S标准化连锁管理属于被告的管理运营模式,不存在虚假宣传。第16,500万车主共同选择,从车管所公布的数据中了解到截至2019年,郑州车辆已达410万辆,故不属于虚假宣传。第17,小李补胎公司有450名员工,目前小李补胎门店已达76家门店(郑州和洛阳)。第18、19并非来源于小李补胎官网,是谭双有在网页上搜索得到的,只显示视频用户上传,不能证明是被告宣传,也不属于虚假及排他性宣传,这个行业没有标准,小李补胎自创了一套标准。第22、30中国著名品牌有证书。第23、26均有证书。第27“轮胎安全专家”是商标的一部分。第28为今日头条文章中的消费者评论,对评论内容的真实性有异议,文章内容本身不客观,且与本案无关。第29,对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原告断章取义,真实情况是小李补胎创始人李保堆在2018年接受访谈采访时答复小李补胎创新点为:其他人补轮胎都是从外面把钉子拔了塞胶条,我们补胎必须把轮胎扒开从里边补。这是小李补胎在同行当中在补胎方面最初的最大的区别。这句话产生的背景是2000年真空胎刚上市,修补真空胎大部分是从轮胎外部将专用胶条塞到钉子洞里,用堵塞的方式进行修补,但是效力不太好,小李补胎自2000年成立以来开始购进先进设备,用更安全的修复方式,从轮胎内部对丁洞进行修补,并且不断创新。综上,原告所主张的第二组证据中的这些宣传均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被告小李补胎公司的宣传虽然存在一定的夸大成分,但没有超出合理范围。
对“轮胎安全专家”项下所列证据的质证意见为:第1-3、5,对真实性均有异议,轮胎上虽然贴有“轮胎安全专家”商标,但补胎时间无法核实,损毁的原因也不知道,更不能证明是被告技术原因造成的损害。另外上述轮胎的来源无法核实,不能证明原告的证明目的。第4视频,对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视频内容只展示小李补胎修补好轮胎的过程,不能证明原告所称的轮胎修补价格,也不能证明原告所称的被告谋财害命。第6,对价目表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因为一代、二代价目表现在都已经不再使用了,小李补胎现在使用的不是这个价目表,一代价目表2014年不再用了,二代价目表2018年不再使用。第7,对真实性无异议。
第三组证据:第1-8是视频中的语句,该视频不是鑫德洋公司宣传的,内容也不构成虚假宣传,原话为:2000年鑫德洋汽车服务集团旗下核心品牌小李补胎在郑州成立,作为国内最早专业从事汽车轮胎救援、修补、保养及轮胎销售的汽车服务连锁机构,十五年风雨历程,小李补胎不断改写着新的行业规则,缔造着新的行业传奇,这里是国内最早组建24小时轮胎电瓶专业救援队的汽车服务机构,无论何时,一个电话,小李补胎人就会出现在您的身边,这里是国内最早提倡轮胎必须全部内部修补的轮胎服务机构,任何轮胎难题都能得到安全彻底的解决。这里是国内最早在轮胎修补行业严格按照店面6S标准执行的轮胎连锁机构。国际化的产品体系,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严格的质量管控,保障每一位车主享受到最专业的轮胎安全服务……我们用真诚和汗水铸就小李补胎中国汽车服务行业第一品牌地位。第9、10,意见同第一、二组证据中的相应质证意见。第9,对鑫德洋的抖音号无异议。第10,对真实性无异议,但该截图显示的是小李补胎的名称,原告无证据证明小李补胎app是鑫德洋公司开发的,即便和鑫德洋公司有关,“轮胎安全专家”也是注册商标的一部分,不构成虚假宣传。
第四组证据:对发票及委托代理合同的真实性无异议。对复印打印费票据的关联性有异议,不属于合理支出。涉案公证有的是重复公证,部分公证费不属于合理支出。对律师费发票与代理合同的关联性有异议,不属于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被告小李补胎公司为支持其答辩主张,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营业执照76份、门店注册信息表一份。
证明目的:被告至今开办小李补胎门店76家,在轮胎修补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证据2:商标证书25份(第9522511、10385986号商标注册证为原件,其余的为打印件,当庭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对其余23份商标注册证进行核实)、著作权登记证书1份。
证明目的:小李补胎公司创始人李保堆及郑州市郑东新区李氏补胎养护行注册“小李补胎+轮胎安全专家+LEESSERVICES+图形”商标及“小李补胎+LEE’SSERVICES+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图形”商标并获得授权,并向国家版权局登记美术作品《小李补胎+图形+轮胎安全专家+LEESSERVICES》,小李补胎公司有权使用该商标和版权。
证据3:郑州市机动车维修业服务中心机构职能1份、郑州市机动车维修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谭双有举报小李补胎连锁企业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证明目的:原告法定代表人谭双有多次向各类媒体、网络平台发布针对小李补胎的相关言论,并且分别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投诉举报小李补胎滥用补胎材料的问题,郑州市机动车维修业服务中心接到谭双有的投诉材料后,多次联系谭双有询问、调查核实,但是谭双有不愿配合调查。经过各方面调查取证并未发现小李补胎在价格、操作流程、补胎物料方面违反《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现小李补胎的《轮胎修复选材工艺标准及价格公示》有违背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行为,更没有发现谭双有所宣传的小李补胎企业在补胎后发生车辆爆胎、补丁开胶等问题造成车毁人亡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的报道。
证据4: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小李补胎”商标为著名商标的决定书一份、荣誉证书及奖牌7份、2016-2018年AC汽车公布的中国汽车后市场百强连锁终端榜单3份。
证明目的:被告曾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河南市场消费者最信赖品牌”、“中国著名品牌”等荣誉,并由相关组织和机构颁发了荣誉证书,故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
证据5:谭双有在“补胎界吹哨人谭双有”的新浪微博上发布的微博内容截图7份。
证明目的:谭双有恶意诋毁国家公职人员、小李补胎及小李补胎创始人李保堆,借诉讼之名“傍名牌”攫取小李补胎的市场份额,给小李补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小李补胎公司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为:
第一组证据:营业执照76份,门店注册信息表1份,对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与本案虚假宣传无关。
第二组证据:两个商标证有原件,其余的商标证为网上查询打印件,被告提供原件核实后予以认可。25个商标中只有一个核定使用在第37类,但不包括橡胶轮胎修补。虽然商标带有“轮胎安全专家”字样,但不可能核准在橡胶轮胎修补类别。著作权登记证书与本案无关。
第三组证据:对真实性无异议,但与本案无关,有涉嫌提供伪证的嫌疑,理由是:1.被告补胎价格表没有区分材料费、工时费,违反相关规定。2.小李补胎2000年开第一家门店,报告与事实不符。
第四组证据:对真实性无异议。但2018年9月20日后河南省著名商标的称号就不能使用了,依据是《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废止<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连锁百强”证书查不到盖章发证单位,其他荣誉没有发证单位。关于百强名单,AC汽车官网没有评选资格。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均不认可。
第五组证据:对真实性无异议,但不是被告发表的,与本案无关。
被告鑫德洋公司对被告小李补胎公司提交的证据无异议。
被告鑫德洋公司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一、诉讼各方的经营等情况
谭双有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谭双有,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维修服务;汽车美容服务;销售;汽车配件,汽车饰品,润滑油,轮胎,电瓶。谭双有公司当庭陈述其在郑州经营有一家门店。
谭双有公司系“一种轮胎创口探测仪”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专利号为ZL20182099××××.5,专利申请日为2018年6月26日,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12月25日。谭双有撰写的论文《补胎滥用材料有劣币祛除良币之势及新技术应用》获得2018年度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后该文更名为《智能型轮胎创口探测仪及其在轮胎修复中的应用》发表在2019.08A期《汽车维护与修理》中,作者谭双有、谢元。另,谭双有撰写的论文《全球乘用车补胎行业现状分析研究》发表在2020年2月总328期《时代汽车》中。
鑫德洋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保堆,经营范围包括三类机动车维修;销售:汽车保养品、汽车装饰品;企业管理咨询,系小李补胎公司的股东。
小李补胎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成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娜,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维修服务;销售: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汽车装饰品、汽车保养品;企业管理咨询等。目前小李补胎公司在郑州及洛阳共开办小李补胎直营门店76家,小李补胎郑州门店分布于郑州各区。
二、谭双有公司主张的虚假宣传行为
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于2020年4月13日出具(2020)厦鹭证内字第26618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谭双有(公证云账号:h51×××59)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该处桌面综合保全系统使用录像、屏幕截图的方式进行实时保全,并将保全取得的证据文件提交该处保管,保全过程中取得的证据文件实时存入该处服务器中,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公证人员将从某“公证云”平台管理后台解密、提取、下载的电子数据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张,该光盘及证据文件中的jpg文件打印页共20页附于公证书后。录像视频和屏幕截图显示如下内容:“新豫商访谈录”栏目专访小李补胎创始人李沅坤(即李保堆)的视频中,记者问李保堆:“小李补胎的创新在哪里?”李保堆答复记者称:“其他人补轮胎都是轮胎从外面,把钉子拔了塞个胶条,我们的补胎必须把轮胎扒开,从里边补内补,外边补的将来一定会漏气,而且还不安全,从里面补是比较麻烦,但是补完之后需要平衡,这是小李补胎店在同行当中,在补胎方面最初的(当时的时候)最大的区别。”基于该公证书,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作如下虚假宣传:“其他人补胎都是从外边,把钉子拔了塞胶条,我们补胎是必须扒开从里边补。从外边补的时间长了会漏气,并且还不安全。”
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公证处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3955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谭双有(公证云账号:h51×××59)于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16日使用该处“公证云”平台中的“手机录像”、“手机拍照”功能进行录像、拍照,该处“公证云”平台对谭双有拍摄所得的录像文件3份、照片文件6份进行实时保全,保全取得的文件经“公证云”平台进行校验、加密后提交该处保管,上述录像、照片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公证书后所附光盘系公证人员从某“公证云”系统管理后台解密、提取、下载所得的电子数据文件的复制件,公证书后所附打印页6页系照片文件打印所得。录像视频和照片文件显示如下内容:1.三个旧汽车轮胎内侧贴有“小子午胎补片”,胎补片上印有“小李补胎+LEE’SSERVICES+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图形”商标。2.打开小李补胎APP,显示“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字样。经查,小李补胎APP登记在鑫德洋公司名下。基于该公证书,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鑫德洋公司自称“轮胎安全专家”构成虚假宣传。
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公证处于2020年5月11日出具(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5187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谭双有(公证云账号:h51×××59)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1日通过该处“公证云”平台中的“手机录像”、“手机拍照”、“见证实录”功能进行实时保全,并将保全取得的证据文件提交该处保管,保全取得的视频、照片、计算机截图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公证书后所附光盘系公证人员从某“公证云”系统管理后台解密、提取、下载所得的电子数据文件的复制件,公证书后所附打印页45页系上述照片文件及计算机截图文件打印所得。视频、照片文件、计算机截图文件显示有如下内容:1.三个旧汽车轮胎内侧贴有“小子午胎补片”,胎补片上印有“小李补胎+LEE’SSERVICES+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图形”商标。2.小李补胎公司官网(××)宣传片中有如下文字表述:“经历十八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国汽车后市场最具潜力的汽车服务连锁品牌”、“每只轮胎都会受到最精心的呵护,从检查之前的清洗,到最安全的扒胎手法,从终身质保的补胎片,到免费的全面检查,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小李人都会为您认真考虑,用我们的专业服务,给予您最大的安全保障。从2007年起,小李补胎(连锁)就在河南省内率先提出并组建“24小时轮胎救援队”,先后出动救援20万余次,无论白天黑夜,无论风霜雨雪,小李人为您提供最高效的轮胎救援服务,而通过小李补胎线上平台,小李上门保养,让您的爱车随时随地获得最贴心的关爱”、“小李补胎在行业内首创企业商学院”、“小李补胎(连锁)凭借卓越的商业模式”、“小李补胎(连锁)用事实证明了其一流的品牌运营能力”、“打造中国汽车服务行业第一品牌”。该宣传片中显示“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被使用在小李补胎门店的门头上。3.小李补胎公司官网“简介”中有以下文字表述:“小李补胎始于1997”,下面解释为:“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源于1997,成立于2000,主营业务为轮胎修护。”4.小李补胎公司官网“ABOUTLEE”页面显示有“450名技师团队”、“500万车主共同选择”、“7S标准化连锁管理”、“国际级品质车品保障”字样。5.小李补胎公司官网网页下端显示“中国著名品牌”、“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市场消费者最信赖品牌”字样,字体较小。6.小李补胎公司官网展示有以下荣誉奖牌:中国著名品牌(发证单位为中国品牌质量管理评价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名牌培育工作委员会)、2016中国汽车后市场百强终端。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搜索“中国品牌质量管理评价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名牌培育工作委员会”,显示2018年2月13日公布的新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有中国品牌质量管理评价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名牌培育工作委员会。8.腾讯视频“小李补胎怎么样?一段视频告诉你”中显示有以下文字表述:“自创了标准补胎26式企业标准”、“改写了行业无标准”、“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同”。9.“百度”搜索“小李补胎连续三年荣膺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网页显示“小李补胎连续三年荣膺‘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字样,并附有相关证书、奖牌。10.鑫德洋公司小李补胎(连锁)腾讯视频宣传片中显示有如下表述:“2000年鑫德洋汽车服务集团旗下核心品牌小李补胎在郑州成立,作为国内最早专业从事汽车轮胎救援、修补、保养及轮胎销售的汽车服务连锁机构。十五年风雨历程,小李补胎不断改写着新的行业规则,缔造着新的行业传奇。这里是国内最早组建24小时轮胎电瓶专业救援队的汽车服务机构,无论何时,一个电话,小李补胎人就会出现在您的身边。这里是国内最早提倡轮胎必须全部内部修补的轮胎服务机构,任何轮胎难题都能得到安全彻底的解决。这里是国内最早在轮胎修补行业,严格按照店面6S标准执行的轮胎连锁机构,国际化的产品体系,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严格的质量管控,保障每一位车主享受到最专业的轮胎安全服务。十五年来,我们一直奔跑在路上,我们懂得梦想的力量,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体系以及广阔的晋升通道,我们帮助每一个风雨同舟的团队成员实现心中梦想,我们深知合作共赢的真谛,十五年的连锁运营经验,轻松化解经营难题,我们帮助每一位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开启财富人生。我们坚信品牌的价值,珍惜与每位客户的每一次机缘,我们用真诚和汗水铸就小李补胎中国汽车服务行业第一品牌地位。”该视频由视频用户上传,于2015年2月13日发布。基于该公证书,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有以下虚假宣传:1.轮胎安全专家;2.最安全的扒胎手法;3.最大的安全保障;4.最高效的轮胎救援服务;5.最贴心的关爱;6.一流品牌;7.行业第一品牌;8.最具潜力的汽车服务品牌;9.首创企业商学院;10.卓越的商业模式;11.始于1997;12.450名技师团队;13.500万车主共同选择;14.7S标准化连锁管理;15.国际级品质保障;16.改写了行业无标准;17.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同;18.中国著名品牌;19.河南省著名商标;20.最信赖品牌;21.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谭双有公司主张鑫德洋公司有以下虚假宣传:1.最早专业从事汽车轮胎救援、2.不断改写行业规则、3.缔造行业传奇、4.最早组建24小时服务、5.最早提倡从内补胎、6.最早的轮胎修补行业、7.最专业的轮胎安全服务、8.中国汽车轮胎服务行业第一品牌。
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公证处于2020年5月19日出具(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5663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谭双有(公证云账号:h51×××59)于2020年5月2日、2020年5月7日通过该处“公证云”平台中的“手机录像”、“手机拍照”功能进行实时保全,并将保全取得的证据文件提交该处保管。保全取得的录像、照片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公证书后所附光盘系公证人员从某“公证云”系统管理后台解密、提取、下载所得的电子数据文件的复制件,公证书后所附打印页6页系上述照片文件打印所得。录像、照片文件显示如下内容:1.小李补胎官方抖音上标题为“到底是怎样的商业模式让他在2千位老板中拔得头筹”的视频中显示有以下表述:“2014年12月25日,我带领了29个员工,在上海五星级的酒店,面对全国两千个不同行业的老板,我进行了一次路演,在这个路演当中,一举获得了那个第七届百业好项目当中的最具投资前三名、最佳商业模式第一名。”2.小李补胎李沅坤抖音(抖音号:930156921)上显示有以下内容: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始于2000年,20年行业经验,74家直营门店500万车主选择,连续4年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品牌……”3.小李补胎抖音(抖音号:xlbt413)上显示以下内容:河南鑫德洋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小李补胎】始于2000年,20年行业经验,76家直营门店,500万车主的共同选择,连续4年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品牌……”。基于该公证书,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作如下虚假宣传:1.最具投资前三名、最佳商业模式第一名;2.500万车主共同选择。谭双有公司主张鑫德洋公司称小李补胎“500万车主共同选择”为虚假宣传。
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公证处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6085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谭双有(公证云账号:h51×××59)于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19日通过该处“公证云”平台中的“手机录像”、“手机拍照”、“见证实录”功能进行实时保全,并将保全取得的证据文件提交该处保管。保全取得的录像、照片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公证书后所附光盘系公证人员从某“公证云”系统管理后台解密、提取、下载所得的电子数据文件的复制件,公证书后所附打印页31页系上述照片文件及截图文件打印所得。录像、照片文件、截图文件显示如下内容:1.小李补胎官网“发展历程”中载明:2000年,第一家门店成立,取名小李补胎。2014年小李补胎第一次走出河南并获得【第七届中国百业好项目】“最佳商业模式”第一名,“最具投资价值”第三名。2.小李补胎官网网页显示有“2016-2019年连续4年荣获汽车后市场百强”字样。3.六个旧汽车轮胎内侧贴有“小子午胎补片”,胎补片上印有“小李补胎+LEE’SSERVICES+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图形”商标。4.小李补胎姚寨店抖音(抖音号:AGM00000)发布的现场解决轮胎鼓包问题的视频,视频显示,经过修理,轮胎鼓包得到修复。基于该公证书,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作如下虚假宣传:1.最佳商业模式第一名、最具投资价值第三名;2.连续4年荣获汽车后市场百强;3.轮胎安全专家。
为证明经小李补胎门店修补的轮胎有安全隐患,“轮胎安全专家”为虚假宣传,谭双有公司提交小李补胎公司轮胎修补价目表。该价目表载明轮胎各部位不同大小钉洞的补片种类、平时耗时、价格等,显示胎冠小于12mm钉洞的可以修补,胎冠超过12mm伤口建议更换轮胎。谭双有公司则认为,胎冠创口大于6mm的轮胎存在安全隐患,按照轮胎厂家规定应对轮胎作报废处理。另,为证明上述主张,谭双有公司当庭提交旧轮胎实物三个,轮胎内侧贴有轮胎修补片,胎补片上印有“小李补胎+LEE’SSERVICES+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图形”商标,胎补片周围有开胶现象。
小李补胎公司、鑫德洋公司主张的事实
2012年8月,郑州李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小李补胎”系列汽车服务项目被评为“河南市场消费者最信赖品牌”,发证单位河南省品牌推广办公室。2012年8月,郑州李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小李补胎”系列汽车服务项目被评为“中国著名品牌”,有效期三年,发证单位中国品牌质量管理评价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名牌培育工作委员会。2016年12月31日,鑫德洋公司注册的第5993190号“小李补胎”商标,核定使用在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橡胶轮胎修补,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河南省著名商标证书。2016年-2019年小李补胎连续四年获得AC汽车平台评选的“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荣誉。基于上述事实,小李补胎公司、鑫德洋公司认为对涉案荣誉的宣传不构成虚假宣传。
鑫德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保堆对以下注册商标依法享有专用权:第9522511号、第10386121号、第10385986号“小李补胎+轮胎安全专家+LEESSERVICES+图形”注册商标及第24945938号、第24846631号、第24846604号等22个“小李补胎+LEE’SSERVICES+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图形”注册商标。上述注册商标分别核定使用在不同的商品服务类别,均在有效期内。其中,核定使用在第37类上的商标为第24945938号“小李补胎+LEE’SSERVICES+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图形”注册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包括气筒或泵的修理;加热设备安装和修理;消毒;娱乐体育设备的安装和修理,不包括橡胶轮胎修补。
国家版权局第2011-F-048260号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申请者李保堆于2006年9月6日创作完成,并于2006年9月6日在郑州市首次发表的美术作品《小李补胎+图形+轮胎安全专家+LEESSERVICES》,申请者以作者身份依法享有著作权。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12日。
2019年12月3日,郑州市机动车维修服务中心出具《关于谭双有举报小李补胎连锁企业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该报告载明:近年来,谭双有多次在各类媒体、网络平台发布针对小李补胎的相关言论。11月,分别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反映小李补胎连锁企业的有关问题。接到举报材料后,11月27日-29日,该处派人多次联系举报人谭双有,询问举报的详细情况,请其提供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配合进一步调查核实。举报人谭双有称他本人有事比较忙,不愿配合调查。11月28日,我处约谈小李补胎连锁企业负责人,要求小李补胎尽快就举报内容作出陈述、说明和回复。29日小李补胎负责人就举报内容逐个进行了陈述,并提供了供货商的相关授权书、产品鉴定证书、部分补胎材料样本等资料。执法人员对小李补胎连锁店进行随机抽查和检查,对店面布置、价格公示、操作流程、补胎物料合格证、鉴定证、进货渠道等进行了拍照或录像取证。现场检查未发现违反《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0号令)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随机调取小李补胎店的近期维修单据,现场查看门店的维修单据和客户台账资料,并对部分客户进行了随机回访。客户的反馈意见总体较好,没有接到因补胎质量问题提出的质疑和抱怨。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充气轮胎修补》(GB/T21286-2007)和网络搜索轮胎修补相关文献资料,对比小李补胎《轮胎修复选材工艺标准及价格公示》,未发现有违背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行为。通过查询资料、走访群众车主、向公安交管部门查询、检索媒体报道,暂没有发现相关因在小李补胎连锁企业补胎后发生车辆爆胎、补丁开胶等问题造成车毁人亡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的报道。
基于上述商标权、著作权及调查报告,小李补胎公司、鑫德洋公司认为使用“轮胎安全专家”字样亦不构成虚假宣传。
关于“450名技师团队”,小李补胎公司解释,小李补胎公司有450名员工。
关于“500万车主共同选择”,小李补胎公司解释,根据郑州市车管所公布的数据,2019年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10辆,小李补胎公司经营多年,服务500万辆车不属于虚假宣传。
关于“7S标准化连锁管理”,小李补胎公司作如下解释:7S是整理(sort)、整顿(straighten)、清扫(sweep)、清洁(sanitary)、素养(sentiment)、节约(save)、安全(safety)的简称。
其他事实
(一)2018年8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废止<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如下:为确保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保障相关市场主体权益,对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提出以下意见:(一)自2018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相关市场主体一律停止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其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二)关于本案第三项诉讼请求,谭双有公司仅主张其支出的合理费用,为此其向法庭提交公证费发票5份、法信公证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发票1份、复印打印费发票2份、律师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拟证明其为本案支付以下合理费用:1.向厦门市鹭江公证处支付公证费2300元,向郑州市中州公证处支付四份公证费,金额分别为650元、2800元、650元、2050元;2.公证云费用1100元;3.复印打印费1936.4元、381元;4.律师费15000元。
本院认为,本案属于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经营者通过对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宣传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和交易机会,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虚假宣传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制止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主张民事权利的虚假宣传行为,至少应当满足如下要件:一是诉讼双方具有竞争关系;二是宣传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本案诉讼双方均从事机动车维修服务,且都在郑州地区经营门店,谭双有公司与鑫德洋公司、小李补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系提出涉案虚假宣传主张的适格主体。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院确定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是小李补胎公司和鑫德洋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如果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小李补胎公司和鑫德洋公司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一、小李补胎公司和鑫德洋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此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可以认定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谭双有公司在本案中主张小李补胎公司实施虚假宣传行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宣传时使用“最具潜力”、“最安全”、“首创”、“国际级”等最高级形容词;第二、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传的“中国著名品牌”、“河南省著名商标”、“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等荣誉称号;第三,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店铺门头上使用“轮胎安全专家”字样;第四,小李补胎公司创始人李保堆接受采访时称,其他人补轮胎都是从外面,把钉子拔了塞个胶条,我们的补胎必须把轮胎扒开从里面补,外边补的时间长了会漏气,并且还不安全。第五,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作如下宣传:“一流品牌”(原话为“一流的品牌运营能力”)、“卓越的商业模式”、“7S标准化连锁管理”、“始于1997”、“500万车主的共同选择”“450名技师团队”、“得到客户广泛认同”、“改写了行业无标准”。
本院认为,关于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虚假宣传的第一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网宣传过程中使用“最高效”、“第一”、“首创”、“国际级”等最高级、最佳形容词,如最具潜力的汽车服务连锁品牌、最安全的扒胎手法、最大的安全保障、最高效的轮胎救援服务、最佳商业模式第一名、最具投资前三名、首创企业商学院、国际级品质保障等,应当为其宣传行为提供充分证据,而小李补胎公司却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对其主张的上述最高级的表述内容予以证实,上述宣传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小李补胎公司的该宣传行为存在夸大自身竞争优势,误导消费者,以此获得不正当竞争利益的嫌疑,构成虚假宣传。
关于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虚假宣传的第二项内容,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网宣传其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中国著名品牌、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市场消费者最信赖品牌、中国汽车后市场连锁百强。为此,小李补胎公司向法庭提交了上述荣誉的奖牌、证书原件。本院认为,小李补胎公司对上述荣誉的宣传只是客观展示了其曾经获得的荣誉,不存在捏造事实、引人误解的成分,不属于对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虚假宣传。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著名品牌和河南省著名商标均已过三年有效期,且根据我国民政部的公示,中国著名品牌的两家颁证单位均被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又依据河南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废止<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自2018年9月20日起停止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的通知,小李补胎公司现仍宣传“中国著名品牌”及违规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明显不当,其应当停止在商业宣传中使用“中国著名品牌”、“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
关于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虚假宣传的第三项内容,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网、店铺门头、胎补片上使用“轮胎安全专家”字样。本院认为,小李补胎公司使用“您身边的轮胎安全专家”作为宣传语,不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理由是:其一,对于“专家”,没有专门的评定标准,“专家”一词通常用来称呼对某一学问有专门研究的人或擅长某项技术的人。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及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轮胎安全专家”易被理解为擅长、专业解决轮胎安全问题的人;其二,经过多年经营,小李补胎直营门店已开办76家,遍布郑州各区,专门从事机动车轮胎修补服务,在郑州地区轮胎修补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商誉和知名度;其三,谭双有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有效证明经小李补胎门店修补的轮胎存在安全隐患。1.虽然谭双有公司提交的轮胎补片有开胶现象,但从修补轮胎到现在的胎补片开胶,中间存在多个环节和疑问,如这些轮胎何时修补?修补后发生了什么?开胶的原因是什么?仅凭该旧轮胎实物不能证明胎补片开胶系小李补胎门店修补不当造成;2.谭双有公司未举证证明因小李补胎门店修补轮胎存在安全隐患而事实上导致了事故的发生;3.谭双有公司认为胎冠伤口大于6mm的轮胎应当进行报废处理,小李补胎门店对其进行修补存在安全隐患,依据是轮胎厂家的规定,该主张依据不足,不予采信。其四,2019年12月3日,郑州市机动车维修服务中心出具的上述调查报告载明,对小李补胎连锁店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为:现场检查未发现违反《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客户的反馈意见总体较好,没有接到因补胎质量问题提出的质疑和抱怨。暂没有发现相关因在小李补胎连锁企业补胎后发生车辆爆胎、补丁开胶等问题造成车毁人亡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的报道。综上,对谭双有公司关于小李补胎公司门店修补的轮胎存在安全隐患,“轮胎安全专家”系虚假宣传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关于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虚假宣传的第四项内容,小李补胎公司创始人、监事李保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小李补胎门店和其他店的区别进行如下描述:“其他人补轮胎都是从外面,把钉子拔了塞个胶条”,“我们补胎必须把轮胎扒开,从里面补内补”,“外面补的将来一定会漏气,并且还不安全”等,但未能提供证据对上述表述内容予以证实,上述宣传缺乏事实依据。李保堆通过对轮胎修补服务进行片面的优劣对比,以贬损其他人的方式来强化小李补胎公司的服务优势,不正当地获取竞争优势,李保堆代表小李补胎公司所作的上述宣传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关于谭双有公司主张小李补胎公司虚假宣传的第五项内容,其中“一流的品牌运营能力”、“卓越的商业模式”、“得到客户广泛认同”等表述比较抽象,该些宣传语虽对小李补胎服务具有一定的美化作用,但以理性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该美化修饰的程度不足以构成对“小李补胎”服务质量、商誉、用户评价的夸大宣传,并不会引人误解,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虚假宣传。关于“始于1997”、“500万车主共同选择”、“7S标准化连锁管理”、“改写了行业无标准”,小李补胎公司均作出了合理解释,上述措辞系对其实际经营状况和业绩的客观表述,不足以引人误解,不构成虚假宣传。关于“450名技师团队”,小李补胎公司认可是450名员工。本院认为,员工与技师显然有区别,小李补胎公司将员工均表述为技师,意在使相关客户认为其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继而为自己谋取更多的交易机会和商业利益,间接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属于以引人误解的方式对其服务进行宣传,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综上,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网上使用“最高效”、“第一”、“首创”、“国际级”等最高级形容词、“450名技师团队”字样以及李保堆称小李补胎的创新在于“其他人补轮胎都是从外面,把钉子拔了塞个胶条······外面补的将来一定会漏气,并且还不安全”均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谭双有公司在本案中主张鑫德洋公司实施虚假宣传行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鑫德洋公司在腾讯视频宣传片中表述:“最早专业从事汽车轮胎救援”、“缔造行业传奇”、“不断改写行业规则”、“最早组建24小时服务”、“最早提倡从内补胎”、“最早的轮胎修补行业”、“最专业的轮胎安全服务”、“中国汽车轮胎服务行业第一品牌”;第二,在鑫德洋公司认证的小李补胎抖音上宣传小李补胎是“500万车主的共同选择”;第三,鑫德洋公司名下的小李补胎app界面显示“轮胎安全专家”字样。
首先,关于谭双有公司主张鑫德洋公司虚假宣传的第一项内容,虽然视频名称为鑫德洋公司小李补胎(连锁)腾讯视频宣传片,内容系对小李补胎的宣传,但该宣传片显示来自于视频用户上传,谭双有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鑫德洋公司系视频上传者,且鑫德洋公司不认可其存在该上传宣传行为,故无法认定该宣传行为系鑫德洋公司所为。关于谭双有公司主张鑫德洋公司虚假宣传的第二、三项内容已在前文阐述,均不构成虚假宣传,在此不再赘述。
二、如果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小李补胎公司和鑫德洋公司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本案中,小李补胎公司的涉案虚假宣传行为虽然针对不特定的公众,但诉讼双方具有商业竞争关系,且住所地处于同一地域范围,小李补胎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可能影响到客户的选择,给其带来潜在的商业交易机会,同时损害同业竞争者的交易机会和商业利益,损害后果及于谭双有公司,故小李补胎公司应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谭双有公司所受损失。
关于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小李补胎公司应当删除谭双有公司主张的第一项、第四项及第五项中“450名技师团队”的内容。
关于消除影响。综合考虑涉案虚假宣传行为的主观恶意、实施方式、影响范围等因素,本院确定小李补胎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就涉案虚假宣传内容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关于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案中,谭双有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系其为本案支付的合理开支,谭双有公司为制止小李补胎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付了一定的合理费用,其所付费用的合理部分应予支持。关于本案主张的公证费8450元及公证云费用1100元,除(2020)豫郑中证内民字第3955号公证书中涉及的内容均不构成虚假宣传,对该部分对应公证费650元不予支持外,其余公证费用均予以支持;关于律师费15000元,考虑到谭双有公司于开庭前一天与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周志超律师为本案诉讼代理人,并结合河南省律师收费标准,本院认为,谭双有公司主张律师费15000元过高,酌情支持律师费5000元;关于复印打印费2317.4元,谭双有公司虽然提交了相应票据,但不能证明该2317.4元均系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费用,本院酌情支持复印打印费500元。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行为;
二、被告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www.xiaolibutai.com网站的显著位置就涉案虚假宣传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根据原告河南谭双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在相关媒体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告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谭双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合理费用14400元;
四、驳回原告河南谭双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河南谭双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50元,被告河南小李补胎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龚 磊
审判员 张海峰
审判员 董小斐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丁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