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贵州鑫顺福供销发展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长市监处罚【2024】20号

处罚事由:其他广告违法行为|其他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0.0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24

处罚金额:400.00元

处罚机关:黔南州长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