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台州市康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台路市监处罚〔2024〕64号
处罚事由: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处罚结果:本局认为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使用与实际销售状况不符的虚假广告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其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系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罚款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24
处罚金额:400.00元
处罚机关: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