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倍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深市监宝处罚〔2024〕航城4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16 处罚金额:600.00元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文章导航 深市监光处罚〔2024〕新湖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杭富市监处罚〔2024〕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