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佛山市天爵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佛禅市监处罚〔2023〕234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予以教育,具体内容如下:1.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网络销售用水产品时,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3.网络销售的用水产品需向授权机构提交完整备案材料,并申请水效标识备案;罚款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12-28

处罚金额:800.00元

处罚机关: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