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湖北喜上加喜实业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武东市监处罚(2024)187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因本案当事人有涉嫌两种以上违法行为,没有牵连关系,适用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一、当事人发布虚假销售状况的广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二、当事人发布招商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捌佰元。合并执行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05-13

处罚金额:1000.00元

处罚机关: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