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佛山市威诗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2〕146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贰仟元(¥2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5-13
处罚金额:2000.00元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广告、营销合规分享
处罚主体名称:佛山市威诗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2〕146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贰仟元(¥2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5-13
处罚金额:2000.00元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