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武汉零食专家商贸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武东市监处罚〔2024〕154号
处罚事由: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编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属广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款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26
处罚金额:6000.00元
处罚机关: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