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恒山区山之林农产品特产店 决定处罚文号:鸡市监处罚【2024】34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0.03362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10 处罚金额:340.00元 处罚机关: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导航 杭余市监处罚〔2024〕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市监处罚〔2024〕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