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西塞山区爱伽瑜伽馆(个体工商户)

决定处罚文号:黄市监处罚〔2024〕70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综上所述,你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你店罚款人民币4536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26

处罚金额:4536.00元

处罚机关: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