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下陆区刘丰养生粥店

决定处罚文号:黄市监处罚〔2024〕32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出如下处罚:人民币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25

处罚金额:600.00元

处罚机关: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