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新疆漠舟驼王奶业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哈市市监处罚(2023)260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虚假乳制品广告;2.罚款5000元(五千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25

处罚金额:5000.00元

处罚机关: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