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吉林省国人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长市监二处罚〔2023〕109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发布的涉及产品1-产品10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本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罚款13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24

处罚金额:1.32万元

处罚机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