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义乌市蓝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义市监处罚〔2024〕169号

处罚事由: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2.罚款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19

处罚金额:600.00元

处罚机关: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