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韵名堂茶行 决定处罚文号:惠城市监桥东处罚〔2024〕8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19 处罚金额:5000.00元 处罚机关: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导航 深市监罗处罚〔2024〕桂园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市监龙处罚〔2024〕布吉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