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湖州犇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湖吴市监处罚〔2024〕35号

处罚事由: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16

处罚金额:4800.00元

处罚机关: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