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开平市龙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开市监处字〔2023〕1071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发布未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二、发布未载明销售许可证书号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三、使用国家机关形象发布商业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10

处罚金额:2.10万元

处罚机关: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