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吉林白山传奇国参酒业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集市监处罚【2024】002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违法事实经查实,2023年10月初,吉林白山传奇国参酒业有限公司为在抖音平台网店:白山传奇国参酒业,宣传商品:“白山传奇国参酒系列1瓶装500ml的‘神草液’”,在淘宝店铺吉凡设计制作了一条广告链接,此链接内容为:“商品首页为商品图片加上文字‘白山传奇白酒人参酒保健酒国参神草液大瓶装净含量500毫升40度’。”,制作费用:150.00元。该商品外包装及标签上无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当事人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的情况下,为增加销量,在广告链接的商品名称中加入“保健酒”字样,于2023年10月中旬发布在抖音平台。发布广告链接后上述商品的销售量为0瓶。吉林白山传奇国参酒业有限公司提供了广告制作费用凭证、发布广告链接后此商品在抖音平台销售记录。因制作广告链接店铺未提供发票,暂时无法计入账目。以上内容均以当事人口述、抖音平台销售记录以及广告制作费用凭证为准。吉林白山传奇国参酒业有限公司在发布虚假广告的活动中,广告费:150.00元。案件定性吉林白山传奇国参酒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之行为。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二节序号37:“违法程度:较轻,(1)影响较小,广告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行政处罚:(一)如实陈述违法行为的;”之规定,对吉林白山传奇国参酒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予以从轻处罚,经研究决定拟建议作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处广告费用150.00元三倍的罚款,合计4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05

处罚金额:450.00元

处罚机关: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