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杨三妹蛋糕店

决定处罚文号:台路市监处罚〔2023〕2513号

处罚事由: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12-29

处罚金额:200.00元

处罚机关: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