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东莞市福寿康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东市监处罚【2024】2001020302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一、警告;二、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处以贰仟伍佰元(¥2500)的罚款。三、对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处以贰仟伍佰元(¥2500)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伍仟元(¥5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3-12-29

处罚金额:5000.00元

处罚机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