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13〕69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局决定对群众投诉举报较集中的、多次公告仍不改正的以及违法广告发布频次较大的男宝胶囊、补肾养血丸等20个严重违法广告药械(详见附件)采取责令下架、暂停销售的措施。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责令其将所涉药械下架,暂停销售,并对广告中标示的零售药店进行重点检查,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械进行抽验。对违反省局决定,继续销售上述产品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
附件:暂停销售药械名单(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