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抓紧办理广告发布延续登记的公告
各有关广告发布单位:
经与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联系了解,有关报刊出版单位的《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的《期刊出版许可证》和省、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已陆续换发到位。请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有关广告发布单位,持新换发的相关媒体批准文件,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抓紧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广告发布延续登记。逾期未办理的,按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处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