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中山市美伦商贸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中港口执罚字〔2024〕96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5-20 处罚金额:1500.00元 处罚机关: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文章导航 深市监光处罚〔2024〕新湖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伊市监处罚【2024】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