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御湖置业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清新市监处罚〔2024〕01076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一)责令停止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19

处罚金额:2.00万元

处罚机关: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