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杭州保颐置业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杭萧市监处罚〔2024〕453号
处罚事由: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将“和者时光印象府”项目车位配比数据虚假宣传为“1:0.7”,使该项目业主产生车位稀缺的错误认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万元,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02
处罚金额:20.00万元
处罚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