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建安达电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乳市监处罚【2024】203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处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08
处罚金额:900.00元
处罚机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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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主体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建安达电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乳市监处罚【2024】203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处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08
处罚金额:900.00元
处罚机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