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建安达电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乳市监处罚【2024】203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处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08

处罚金额:900.00元

处罚机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