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深圳汉之光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深市监光处罚(2024)公明24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04 处罚金额:900.00元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文章导航 〔2023〕(南)樵综执市监罚罚字3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市监罗处罚〔2024〕东门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