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新疆天赐圣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塔沙市监处罚(2024)27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如下:处以广告费用450元二倍的罚款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01

处罚金额:900.00元

处罚机关: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