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新疆金达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十五分店

决定处罚文号:乌沙市监处罚(2024)6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一、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28

处罚金额:1.00万元

处罚机关: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