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襄城区奥益齿口腔爱迪门诊部

决定处罚文号:襄阳市监处罚〔2024〕75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6

处罚金额:1.00万元

处罚机关: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