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深圳康齿德龙井口腔诊所 决定处罚文号:深市监南处罚〔2024〕桃源22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6 处罚金额:500.00元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文章导航 深市监宝处罚〔2024〕福海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市监福处罚〔2024〕华强北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