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广州长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穗花市监处罚〔2024〕180号

处罚事由:药品,化妆品,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理: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8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6

处罚金额:8000.00元

处罚机关: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