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中山市领王电器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粤中横栏罚字〔2024〕第4-071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0员。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5 处罚金额:0.00元 处罚机关: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文章导航 安市监浮处字〔2024〕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市监处罚〔2024〕103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