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浙江宇客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安市监处罚〔2024〕75号
处罚事由: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内使用漏绘钓鱼岛、赤尾屿,漏绘南海诸岛的中国地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损害国家尊严的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决定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理:罚款人民币1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5
处罚金额:10.00万元
处罚机关: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