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广宁县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宁市监处罚〔2024〕10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2

处罚金额:4000.00元

处罚机关:肇庆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