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新会区司前镇春辉农资店

决定处罚文号:新(司)市监处罚〔2024〕1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一)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140元。(二)1、罚款6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2

处罚金额:140.00元

处罚机关: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