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乐清万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乐市监处罚〔2024〕147号
处罚事由: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9元;2、罚款人民币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31
处罚金额:600.00元
处罚机关: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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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主体名称:乐清万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乐市监处罚〔2024〕147号
处罚事由: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9元;2、罚款人民币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31
处罚金额:600.00元
处罚机关: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