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高要区金渡镇美雅工艺品加工厂

决定处罚文号:高市监处罚〔2024〕8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处以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10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31

处罚金额:1050.00元

处罚机关: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