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杭州萧山楼琴化妆品店
决定处罚文号:杭萧市监处罚〔2024〕126号
处罚事由: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当事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规定,属于商品用途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罚款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29
处罚金额:2500.00元
处罚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