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陆丰市东海硕道农资经营部

决定处罚文号:陆市监执二罚〔2024〕20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计人民币116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26

处罚金额:1160.00元

处罚机关: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wang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