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名称:和县伟玲塑业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马市监处罚〔2024〕73号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类 处罚结果:罚款561.87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26 处罚金额:561.87元 处罚机关: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导航 穗天市监处罚〔2024〕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普市监处罚〔2024〕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