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 购物节”将至,化妆品、牙膏等日用消费品将迎来新一轮销售热潮。6月7日下午,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牙膏)广告合规管理法规培训,帮助企业更加全面地了解化妆品(牙膏)广告监管趋势,引导企业规避直播带货常见易犯错误,更加精准地把握广告合规审查的尺度。该局化妆品监管人员、区内化妆品(牙膏)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及产品备案专员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分享广告宣传“避坑”攻略
本次培训中,来自天祥集团化妆品法规经理邹艳琴从化妆品及牙膏的标签宣称和广告法规要求、典型广告违法案例分析以及网络经营广告避坑指南等方面进行讲解。
“化妆品可以宣称抗过敏吗?”“牙膏可以宣称消炎镇痛、修补牙洞吗?”“存在‘食品级’‘纯天然’的化妆品或牙膏原料吗?”针对业内人士的众多疑问,邹艳琴专家重点讲解了《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化妆品、牙膏注册人、备案人需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标签宣称负责”“化妆品、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且可以宣称的功效类别已有明确分类”及《广告法》中有关“化妆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等相关规定。
在网购已成为消费者“足不出户”选购心仪化妆品、牙膏等日用消费品的主要方式之一的同时,各类虚假夸大网络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也频频成为投诉举报热点焦点,国内各地不少美妆企业因违反化妆品和广告监管法规被行政处罚。
针对此类情况,专家再次强调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建立并有效实施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化妆品(牙膏)标签不符合规定、虚假夸大功效宣称、专利标注违规、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普通化妆品宣称特殊化妆品功效、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等常见违法违规情形以及适用特定人群的化妆品(牙膏)注册备案及广告宣传合规把关注意事项等,向与会的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分享了“6·18购物节”广告宣传“避坑”攻略。
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化妆品监管共治模式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建华指出,本次黄埔美妆专家连线活动是该局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的工作理念,引导监管人员自强内功和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化妆品监管共治模式,通过政企合力当好化妆品(牙膏)广告宣传“守门人”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针对国家药监局密集颁布实施有关规范化妆品、牙膏注册备案、标签管理、网络经营等新法新规,黄埔区市场监管局自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化妆品和牙膏注册备案和安全评估实操方面的法规培训和提供“一企一策”专家辅导累计12场次;同时,还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和注册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同步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工作,以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帮助其实现化妆品生产经营增本增效。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苏烨、禤文帅